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条例》的修订印发,不仅是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时代需要,更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化强化,对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将起到有效推动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准则,在深学中绷紧思想之弦、传承中弘扬新风正气、笃行中擦亮民生底色,树立节约观念、俭朴意识,增强“过紧日子”的行动自觉。
绷紧思想之弦。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增强“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理论学习是第一步,唯有对《条例》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才能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确保在抓落实上方向不偏、立场坚定。理论之基若磐石,思想之弦需常紧,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空杯心态”,在学思践悟中树牢节约意识,把学习《条例》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在学中用、用中学,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个节点中去,事无巨细做好点滴小事,让节俭节约成为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习惯和修养。
传承节俭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从井冈山时期的“红米饭、南瓜汤”到延安时期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崇尚勤俭到今天的“过紧日子”,虽然时代在变,生活条件在不断改善,但共产党人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始终不变。广大党员干部应牢记“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的古训,以身作则、躬身实践,把人走关灯、下班关机、手离关水、节约用纸等寻常小事当作修身正己的关键大事来做,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效应,努力让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形成常态。
擦亮民生底色。“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厉行节约不是简单的“省钱省物”,而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让有限财力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条例》强调“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用政府的紧日子来托举人民群众的好日子。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杜绝在在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削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将“真金白银”投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让有限的资源更多服务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百姓、服务人民,兑现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