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如何申报职称

2025-11-04 10:01:17 | 来源:河北日报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等的评价,也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202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各地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也出台了细化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审。

  根据政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

  对于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民营企业,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申报职称。

  对于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同时,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上,也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作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不少地方还建立了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比如,河北省实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一步到位”政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次申报职称,在满足相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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