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郑佳)近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创新人才,河北省教育厅正式出台《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整合社会优质科技资源,助力学校科学教育体系建设。
该《办法》明确,每所中小学应至少配备1名科学副校长,聘期为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续聘。科学副校长不占用学校领导编制,属兼职岗位,既可校内选任,也可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单位的专家中聘任,实现科技资源与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
科学副校长承担六大核心职责,包括参与学校科学教育规划、对接社会科技资源、推动科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学生科学实践活动、营造校园科学文化氛围以及带动科学教师专业发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要求科学副校长每学期须完成不少于4课时的科学实践教育任务,切实推动科学教育从课堂走向实践。
在管理机制方面,《办法》构建了从推荐选聘、岗前培训、过程管理到考核激励的全流程制度体系。科学副校长的履职情况将纳入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形成“聘任—管理—激励”闭环运行模式,保障岗位设置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