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日报讯(记者王东 通讯员张凤云 王涛)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秦皇岛市第四批租赁型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市第四批租赁型人才公寓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人才公寓租赁对象为我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抚宁区、经开区、北戴河新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上述区域内均无住房及商业用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且不得与各级各部门提供的安家费、租(购)房补贴等重复享受。
人才公寓申请人范围依据《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中A、B、C、D四类人才类别执行。本次人才公寓位于“学府嘉园”和“九里桃源”,人才公寓租期不超过5年。此次申报工作将于5月20日结束。
据了解,自2020年实施人才公寓政策以来,我市累计为600余户人才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有效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