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教育系统将推进九项民生实事

2025-03-24 14:39:18 |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日报讯 (记者 孙健) 3月19日,记者从沧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全市教育系统将全力推进9项民生实事,促进全市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同心共圆”家校社共育提升。发挥教育部门牵头作用,成立沧州市协同育人“教联体”。建强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劳动与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形成沧州市实践育人平台资源目录,绘制资源地图。推进“社区协同育人书院”建设,丰富学生校外公益类教育活动,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举办新学期家长第一课,开展家长学校课程实验工作,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办学、系统化教学。更新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建强“大思政课”校外师资库、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骨干人才库,建设市级协同育人课程、教师资源库。实施家校共育聚力行动。持续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健全家委会工作制度,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开通校长热线,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认真落实家校信息直通制度,教职工全员包联全体学生,完善校园矛盾协调处置机制。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读书专项行动,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丰富中小学生科普、美育、体育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民生工程,8月底前完成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所,建筑面积34809.54平方米。

  财政贴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具有沧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完善预申请制度,大力推进财政贴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共同体、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特殊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积极开展教师交流、学生互动、资源共享、联合教研等活动,逐步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建立城乡幼小初高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校际交流。根据农村学校的分布情况和教育教学需求,组织专兼职教研员深入学校,开展多样化的教科研指导服务,为农村学校教师提供教科研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名师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送教下乡、专题讲座、教学指导、师徒结对等形式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名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主持人带头作用,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培训讲座、问题诊断、送培送教、班级管理论坛等活动不少于10次。承担校长、教师、班主任培训任务,探索在学校管理教学实践中培养骨干校长、教师、班主任的新模式,积极促进沧州市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阳光招生暨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建设。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户籍、房产、社保等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研发中考网上缴费系统,实现考生网上报名缴费;优化平台报名、考务、录取系统,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实行全市集中扫描和集中阅卷;完善招生录取办法,继续推进全市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

  青少年近视防控。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开学第一堂视力健康课、主题班会、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突出管理跟进和服务保障,强化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近视的科学认知,引导家长提高家庭眼保健意识,营造家庭爱眼护眼氛围。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宣传活动和视力检测。

  科普沧州:童心慧眼看河海。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共同体建设,组建“沧州大运河中小学科学教育共同体”“沧州渤海湾中小学科学教育共同体”,开展中小学生科学教育和科学研究活动。邀请沧州区域文化研究著名学者、域内外科学教育专家进行与大运河和海洋(渤海)相关的科学知识讲座,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充分利用大运河沿岸、渤海沿海区域教育资源,与相关文化场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进行合作共建,拓展科学探究活动路径。指导各项目共同体、实验区、实验学校开展相关校本课程的研究与探索,及时梳理、提炼和总结研究成果,举办科技节等活动,打造沧州科学教育亮点。

  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域的督学网络体系,按照“示范区先行,以阵地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重点、发挥作用为核心”的思路,持续优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确保入校督导效果。

[责任编辑:温学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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