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共产党员网讯 2月25日,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1月起,沧州市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6元,其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智力、肢体、视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1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为:具有沧州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为:具有沧州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据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遵从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低保证),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搜索“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小程序进行申请操作。
近年来,沧州市各级民政部门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聚焦民政职责,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工作,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439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5999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2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