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 (记者 韩学敏) 12月25日,沧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25年1月18日正式放寒假,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于2025年1月24日正式放寒假。全市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2月14日正式开学。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落实好“双减”政策要求,引导学生在假期用好手机、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前,学校教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科学布置假期作业,要控制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知》强调,严禁寒假期间补课。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寒假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寒假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线下到校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集体活动;一律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