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2024-12-02 16:32:13 |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日报讯 (记者 韩学敏 通讯员 韩岩磊) 看同一种病,只要换一家医院,就得重新做检查,不少患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日前,记者从沧州市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沧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患者在市县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纳入互认共享的医疗机构能够互认,不需要再重复检查。”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有效破解了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因种种原因导致的检查检验结果“认不了”“不敢认”等问题,帮患者节省了就医时间,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也提高了医院检查检验设备的利用效率。

  据了解,已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的医疗机构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及体检机构。其中,纳入全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有56家,纳入全市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医疗机构有66家。目前,互认共享项目主要包括京津冀三地已开展实施的43项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和50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共享范围或不受互认共享限制: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检查检验结果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患者提供检查检验资料不完整的。

  沧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能力稳步提升,质量控制工作不断完善,市卫健委将不断调整扩充互认共享项目,适时调整互认共享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温学迁]

扫一扫关注我们

主管:中共河北省委 指导: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主办:中共河北省委共产党员杂志社
关于我们 工作人员查询 版权所有 河北共产党员网 冀ICP备13012861号-1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22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河北共产党员网观点。本站图片文字内容归河北共产党员网版权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咨询热线:0311-87802581   投稿方式本网法律顾问:陈淑琴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