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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25 23:09:30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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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日报讯(记者 陆征)日前,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涞水县副县长张建敏(非中共党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12月底,张建敏接受某公司邀请到海南旅游,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18年春节前,张建敏收受该公司送予的礼金。张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张建敏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股长李建清违规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李建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三次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2020年9月,李建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清苑区魏村镇王罗侯村党支部书记王焕杰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10月,王罗侯村党支部书记王焕杰、村委会主任王彦良接受承建本村“气代煤”燃气改造工程某公司项目经理的宴请。2020年8月,王焕杰、王彦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张继欣